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学生奖学金及奖励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的国际竞争力,推进我校的国际化进程,吸引更多国际学生到校留学,鼓励国际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特设立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和奖励金。
第二条对其他单位和机构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可根据捐资额赋予一定年限的冠名权,并可根据捐资者意愿制定附加申请条件。
第三条奖学金由我校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奖学金日常管理。
第四条 奖励金按照《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评定办法》执行,已享受本管理办法中国际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的不再享受国家奖学金。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五条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良、品德优良,符合我校招收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以录取的国际学生,或符合上述条件已经在校就读的国际学生。
第六条奖励金用于奖励各类在校国际学生的优秀表现,包括在我国国家级、省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对学校国际化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国际学生。
第三章奖学金、奖励金标准
第七条国际学生奖学金类型及奖励标准如下表:
类型 |
奖励范围 |
奖励等级 |
奖励方法 |
备注 |
国际学生奖学金 |
学历生/语言进修生 |
一等奖 |
每学年学费、住宿费全免 |
直接抵扣相关费用 |
二等奖 |
每学年免学费,住宿费自理 |
三等奖 |
每学年免学费5000元,住宿费自理 |
HSK过级奖 |
各类在校 国际学生 |
5级 |
一次性奖励600元 |
以入学后第一次HSK考试成绩为依据。 |
6级 |
一次性奖励800元 |
奖励金 |
各类在校国际学生 |
按国内学生标准 |
按国内学生标准 |
见本办法第四条 |
第八条 学校设立“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专项经费。经费总额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根据当年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奖学金各类名额的多少。
第四章申请人条件
第九条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就读条件的世界各国国际学生。
(二)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在校国际学生需积极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表现良好。
第十条具体条件
(一)国际学生奖学金
授予入学前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或业绩的候选人。候选人需提供学校成绩证明或获奖证明原件,合作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要合作协议,省厅级涉外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推荐函。
(二)HSK过级奖
通过相应级别的汉语水平考试(HSK)。
第十一条申请本奖学金,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获奖国际学生如因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或退学,则取消奖学金,回国旅费及回国前所有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获奖国际学生如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学校校纪校规的行为,奖学金资格立即取消,并取消其第二年评选资格。
第十四条 国际学生奖励金申请条件按《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评定办法》执行
第五章 申请及评审
第十五条凡满足以上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三)HSK成绩单(汉语进修生除外);
(四)其他各奖项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在校国际学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向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新生直接向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申请。
第十七条每年受理奖学金和奖励金申请材料的时间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经学校国际学生奖学金及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试行,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