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 时间:2019-03-15 点击数: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学生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肃国际学生考风考纪,确保各项考试正常有序进行,保证考试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考试管理

第二条 所有国际学生必须准时参加考试,并携带学生证或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迟到超过15分钟(包括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第三条 国际学生须按照监考老师的安排就座,不得携带任何书本、笔记本、答题纸和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包需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能放在座位旁边或抽屉里。

第四条 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教室(例如上洗手间、喝水等),未经监考老师的允许不得携带试题或答题纸离开。

第五条 答卷应当使用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答卷前必须在试卷上写好本人的姓名,班级和学号。

第六条 除非印刷方面的问题,不得向监考老师咨询任何与试题有关的问题。

第七条 国际学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有问题时需要举手,征求监考的同意,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走廊大声喧哗。

第八条 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顺序排列好,等候监考老师收卷。

第九条 监考老师有权利处理考试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并给予违纪国际学生相应处理。

第三章 违纪和舞弊行为及处理

第十条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视为考试违纪:未带有效的考试证件参加考试;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离考试结束15分钟以上执意交卷者;携带禁带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处理;不听从监考老师调动、指挥或违反考试指令;扰乱考试秩序;擅自变更座位;不按规定时间交卷;带走试卷或答案;有违反考试规则中的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试舞弊:

(一)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其他物品且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二)偷看书本、手机或事先准备的资料;左顾右盼互相交流;传递纸条或偷看邻近试卷;

(三)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以各种方式把本人答卷暗示给别人;两人互换考卷或混在一起;

(四)请他人代考或替代他人考试;

(五)利用电子器件进行作弊;

(六)在座位任意位置及周边可观之处书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或记号;

(七)有其他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 国际学生有考试违纪行为,经教育后仍未改正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在成绩表上备注“违纪”“舞弊”,并向全校通报.

第十三条 国际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按《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试行,国际合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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