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培养应用型德制工程师的项目书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 时间:2012-05-03 点击数:

一、项目学生的德语问题怎么办?如何解决?

所有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德国国际教育计划都必须含有“解决外国学生德语问题的标准程序”,这是德国项目的一大特点。目前德国高等教育已高度国际化,外国学生的比例已达到25%,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外国学生赴德学习都有德语问题,都要解决德语问题。德语是强势的小语种,是通行全球科技和工程界的科技语言,解决外国学生的德语问题是德国“争夺聪明头脑国际竞争” 和教育国际化的一个关键所在,这个问题几十年来已经通过德国教育主管部门对“解决外国学生德语问题的标准程序”的有效推行得以解决,中国学生不会是例外。

解决外国学生德语问题的标准程序的要点是:

1、该程序要求外国学生学满1200 课时,其中200 课时可在自己的母国完成,1000 课时必须在德国的德语教学环境中完成。

2、在德国境内的德语学习机构必须是德国德福考试学院和大学内部的语言培训系统。不宜进入其他性质的语言学校学习。

3、根据德方多年对外国学生学习德语的效率和效果调研分析,外国学生在德语环境中学习德语和在非德语环境中学习德语的效果比是3:1,因此,不提倡非德语专业的学生在德语国家之外解决德语问题。

据此,本项目制定了“解决非德语专业的学生德语问题的程序”,项目学生必须逐次通过以下标准程序解决德语问题,达到赴德学习德语不是障碍的目的。

1、中国境内不低于200 课时德语培训。

(注:①在中国境内的德语培训将在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为期一个学期。②学生须向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缴纳每生 元人民币的培训费用。③使用德国德福考试学院教材,赴德后与德福考试学院后续德语学习对接。)

2、德国境内,项目委托德国波恩德福考试学院代培24 周480 课时德语学习达到德语初级三水平。

3、德国大学预备课程学习(含德语),经结业考试合格进入专业。

(注:①德国大学的预备课程通常又称之为预科,德国大学的预科属于德国高等教育体制内,与英联邦国家那种高校体制外的预科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者不能混淆。德国大学预科的学生是作为该大学注册的学生,享受大学生的待遇。德国规定几所大学可共有一所预科,形成州预科中心,本项目学生的预备课程学习将在德国大学内或指定的州预科中心进行。

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德国当局不对中国大学生发放仅到德国学习语言的签证,所有进入签证程序的中国大学生必须持有由德国使馆颁发的德国公立大学入学资格证书(即APS证书),德国的规定表明不是学了德语就能进大学,而是具备进入德国大学资格的才能去学德语,这和其他国家是很不一样的。

二、关于费用

本项目的费用为三项:

• 项目学习费用:每年1600 欧元

•项目管理费用:每年150 欧元

•学生自理的费用:若干。

分述如下:

(一)、项目学习费用:

1、项目学习费用指学生赴德后在常规学习年限6 年内每学年所缴纳的注册费用、学习费用计1600 欧元/学年,约折人民币13000 元左右,接近中国学生在本国学习的学费。远低于学生在其他国家乃至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费用。学生每年交费,如学生学习周期超过常规年限需续学的每年费用标准仍不变。

2、项目学习费用的托管和缴纳:

(1)、本项目德国方面要投入专门的教育资源、人力资源和专项资金,学生的项目学习和管理费用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也必须如期如数到位,以保证项目能够在长达6 年的周期内有序有效的运作。 因此,项目规定每个进入项目的中方学生所缴纳的项目学习费用必须由中国境内的银行逐个提供如期如数缴纳费用的信用保证。

(2)、鉴于德方项目多年来已实行在中国境内的东亚银行提供资金托管的方式进行信用管理,本项目仍采取在东亚银行长沙分行对学生应缴纳的项目费用以资金托管的方式进行专项管理,依此作为项目学生的信用保证。实行资金托管的项目费用金额按每生每学年1600欧元。以在德学习常规年限6 年额定总额计9600 欧元,一次性全额托管。托管期间发生的银行利息归学生本人所有。

(3)、本项目的学生在德常规学习年限为6 年,在此6 年周期内,在中国境内的东亚银行长沙分行,将依照协议规定于每学年10 月8 日以每期1600 欧元金额分期如数拨付德方机构,至监管期届满且监管账户资金为零时终止。学生在常规学习年限6 年周期内,依照规定不能向东亚银行长沙分行提出办理退款或停止拨款的手续。

(4)、除非学生在德学习期间因法定和本项目特别约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终止学习,学生才可要求停止缴纳项目费用,停止交纳费用的手续由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负责履行,并办理终止学习后的退款手续。学生或家长要向德方机构提交有关的终止学习报告,并经德方机构验明事实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但在此之前,学生本人已由东亚银行按年度拨付至德方机构的项目学习费用和学生已交纳的项目管理费不能退费,例如,学生办理终止学习的退款手续时,其本年度的项目学习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已按规定的日期支付到德方机构,退费的金额则必须以下一个年度起算,特此明示!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关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界定为:由于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风灾、水

灾等以及战争、动乱等社会现象,导致学生所就学的德国公立大学关闭或撤销。

2)、本项目特别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为:学生因疾病、身残、身故而终止学习。因疾病

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将由德方机构法律事务部依据德国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定标准,

专文向中方学校和学生公布,并以此为据,判定本项目特别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事实存在

与否。

(二)、项目管理费用

1、本项目管理费用为每生每年500 欧元,六年合计3000 欧元。但由于项目规定该费用由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教育交流基金拨付70%金额,学生只需承担30%金额,即项目学生每生每年仅支付150 欧元项目管理费。

2、项目管理费用缴纳方式:入境后按规定时间逐年向德方机构交纳。

(三)、学生自理的若干费用

1、学生留德自保金9840 欧元/生。学生在出境前,根据德国当局的签证要求必须自备的可供其第一年左右的生活费用,此费用由学生本人汇入其在德意志银行开设的实名制账户,赴德后按月支取670 欧元。留德自保金手续的办理在学生取得德国大学入学资格证书(APS团体审核证明)后,由德方机构驻华代表办公室按德意志银行规定为项目学生统一办理。

2、学生进入项目后,在中国境内因办理出国手续的以下费用需自理(合计约15000 人民币):

(1)、大学入学及使馆审核材料公证费;

(2)、德国使馆留德人员审核部收取的审核费及寄件联络费用;

(3)、在中国境内由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开设一个学期的赴德预备及语言培训班费用;

(4)、德意志银行开户费、因资金往返由银行收取的汇费及手续费;

(5)、因签证时必需办理的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费。

(6)、国际机票费。

三、在德国的生活费用是多少?

 在德生活费标准:每月450 欧元-500 欧元,全年6000 欧元左右,约折人民币6 万元左右。(注:生活费的基本构成是:伙食100 欧元左右,住宿250 欧元左右,医疗保险60 欧元,余为零花费用。)

在本项目中,学生的以上的生活费用均从学生的“留德自保金”中由本人按月支取,最高不能超过每月670 欧元。因此,学生第一年的生活费用在出境前就已获得保障,以后各年的生活费用的支出,学生必须有不低于7000 欧元的收入,这些收入包括第一年自保金的结余、勤工助学、家庭和亲友资助等,因各人的情况而定。

学生进入预备课程(预科)学习后,作为注册大学生,法律规定有工作许可。允许学生在假期工作和其他法定假日工作(德国高校假期暑假约三个月、寒假约两个月)法定工资每小时最低7 欧元,与德国员工同工同酬,但学生可以享受退税待遇。(有的州还规定,学生打工时间每年三个月即90 天或180 个半天免税,超过则纳税)

四、在德国上大学是不是宽进严出,很难毕业?

德国被称为大学之国,且非常讲究教育质量,是目前世界上对国际学生学历要求最高的国家——中国的学生必须是大专毕业或者是本科在读以上的学历才有资格进入赴德国学习的程序。德国的入学门槛很高,德国的大学是不宽进的。

与中国的大学不同,德国大学里没有年级和班级的概念,只有学期数和专业的区分。学校开放所有课程的教学,学生需要自己安排学习进度。只要完成专业内的必修课程和规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以及实验、实习、报告、通过考试和论文获得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在德国所有专业的课程都实行学分制,且高校不设最高年限。如果学生不能在常规年限完成课程,可以延长继续学习至毕业,因此不能简单的以严出或很难毕业概括这些特点。

五、赴德学生的就业前景如何?

德国工程师行业基本保持全就业,该行业的失业率仅为2.4%。虽然工程师专业的新生每年约有75000 人,但仍然不能填补逐渐出现的缺口,这意味着德国需要新生力量。同时,来自国外且经德国工程教育系统培养的工程技术人才,由于对开发新市场和巩固德国世界出口冠军地位有独到的作用而倍受重视。

按照德国新的移民法规定,外国学生取得学位后,签证可延长一年在德国找工作,找到工作后转工作签证,工作五年可取得永久居留权(绿卡)。且学生成为德制工程师后也可在欧盟范围内内就业,并取得有关欧盟国家的居留权。

学生也可回国工作,众所周知中德两国关系极为密切,目前在中国的德资企业已超过5000家,德国已成为中国在欧洲的主要投资国。本项目培养目标及目的明确,学生的就业前景良好。

六、为什么说本项目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德国公立大学与中方高校有实施自主权?

因为本项目虽然在中方学生在校阶段时启动,但学生必须在中方学校学满三年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后,才能进入德方高校开始其应用型工程师的培养,德国政府的签证政策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学生在中方学校的大专学习阶段必须是完整的,不允许存在所谓的“2+1”、“3+0”的类似英联邦国家的合作办学模式。而在这个阶段中德双方高校并没有实质性的引进对方的教育资源,譬如:投资、或由德方师资担任部分课程等,项目对学生在华和赴德后的两大学习阶段的学制和学历都必须是完整的,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依据两国相关的教育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德国公立大学与中方高校有实施的自主权。

七、为什么德方机构保留对项目学习费用做出适当调整的权利?

德国的教育政策基本是稳定的,但由于本项目在德学习的周期很长,此间万一发生由于德国当局对现行政策的调整导致费用上涨,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习以及发生对费用的争议,特制订此规定。德方机构就有关费用上涨问题,不能单方的宣布,必须有德国州政府一级的文件和德国大学公布的新的有关费用问题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且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德方机构的教育交流基金必须起到调节和平衡的作用,不至于严重影响到学生在德的经济状况。根据德方机构的测定和分析,发生此类情况的概率很小。此项规定只是一项政策的储备,对现行的德国教育政策没有针对性。

关于本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由德方机构委托中国集美大学中德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心编写。其内容及译文业经德方机构审定。

                                      中国集美大学中德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心

                                                2011 年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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