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德合作培养应用科技型精英人才项目书

作者: 时间:2012-05-03 点击数:

1、本项目是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德国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将提供一条从中国三年制高等专科(大专)学历直到德国应用科技型硕士学位的精英人才培养途径。

(注:在中国教育部公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内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本科院校内设置的三年制高等专科学生,其学历均属德国认可的中国三年制高等专科大专学历)

2、本项目在华运作的主要目的是与中国高校共同培养出能为“德国制造” 间接和直接服务的应用科技型人才,以有助于解决部分在华德资企业对于中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且项目还希望中方合作高校能够提供学成回国的学生回到本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从长远来看这将有效促进中德职业教育在学科建设上的深度合作。(详情见附件1:《关于在华德资企业与人才需求的简述》

3、本项目的内容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下法律和政策规定: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中国高等学校的学生以学历等值、学分互认的方式与国外教育机构开展学生交流活动。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已确定两国高等教育学位相互承认,专业课程及学分可以对接。

3.3. 本项目虽然在中方学生在校阶段就必须启动,但学生必须在中方学校毕业后才能取得签证进入德方高校开始其应用科技型硕士学位精英人才的培养。

学生在中方学校的大专学习阶段必须是完整的,而在这个阶段中德双方高校并没有实质性的引进对方的教育资源,项目要求学生在华和赴德后的两大学习阶段的学制和学历都必须是完整的

据此,按照中德两国相关教育政策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范畴,德国公立大学与中方高校有实施自主权。

4、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协定》,在已与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签订《中德教育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的中国高等学校和相关的德国教育机构及德国公立应用科学大学内实施。

5、本项目设定的中国和德国共同承认的高等教育学位为德国大学硕士学位,其在德国常规学习年限为六年,且根据德国教育体制规定还可以不设最高学习年限。

(注:中国三年制高等专科(含高职)的毕业生如在中国取得硕士学位则需要通过专升本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且专升本学习需两年,硕士学位学习需三年,合计五年。比本项目所设定的常规学习年限只少一年。)

6、本项目在德学习的项目费用为每生每年1600 欧元。以在德学习常规年限六年额定总额。学生每年交费,如学生学习周期超过常规年限需续学的每年费用标准仍不变。(详情见附件2:《关于本项目的费用及常见问题解答》)

(注:每年费用约折人民币13000 元左右,接近中国学生在本国学习的学费。远低于学生

在其他国家乃至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费用。)

7、本项目的中德双方培养单位。(详情见附件3:《关于本项目中方培养单位和德方培养单位简介》)

7.1. 中国集美大学。

根据中德双方协议,中国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为本项目中国境内赴德预备及语言培训单位。

7.2. 德国波恩德福考试学院。

项目委托德国波恩德福考试学院在德国境内代培24 周480 课时德语,使学生达到德语中级水平。

7.3. 德国公立维尔道工程应用技术大学。

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BSK 德国大学联盟国际教育计划成员单位,本项目专业预备课程、专业学习单位、德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8、本项目的专业。(详情见附件4:《关于本项目的专业概况》)

物流(航空物流/技术管理及物流)

生物系统技术/生物信息学

经济信息学

光伏学

远程通讯

企业管理

经济学(管理与法律)

9、关于本项目的名额及分配。(详情见附件5:《关于在合作的中方院校分配本项目名额的意见》)

本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分配的总名额为50 名,将按计划在与合作的独立设置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中国本科院校内所设置大专层次的二级学院内进行分配。

10、关于本项目解决德语问题的程序。(详情见附件2:《关于本项目的费用及常见问题解答》)

本项目的德语问题按照德国教育主管部门解决外国学生德语问题的标准程序执行。德国大学的外国学生比例约为25%,该程序已解决了来自全球非德语国家外国学生的德语问题,并已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中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和合作培养应用科技人才项目中有效执行了多年。进入本项目的学生根据该程序要求,必须按以下安排逐次解决德语问题:

10.1. 中国境内不低于200 课时的德语培训。

10.2. 项目委托德国波恩德福考试学院代培24 周480 课时德语,使学生达到德语中级水平。

10.3. 德国维尔道工程应用技术大学预备课程(含德语学习)后,经考试合格进入专业。

11、关于本项目选拔学生的要求和特质。

本项目依据德国高等教育实施精英教育以及德国高校“争夺聪明头脑的国际竞争”的理念和原则,提请中方院校选拔出来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和特质:

11.1. 参加本项目学生的学历条件必须是中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最终学满六个学期(三学年)取得毕业资格的优秀学生。在选拔时至少已学满四个学期(两学年)且在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有志到德国深造至取得硕士学位,成为应用科技型国际化高级人才。

11.2. 愿意在德国境内接受六年严谨的德国专业教育。

11.3. 对本项目培养应用科技型精英人才的要旨有深刻理解,学成后有致力于中德经济、文化、教育合作与交流事业的远大志向。

12、关于项目的学制和学位。

12.1. 本项目学生常规学习年限为六年,且不设最高年限;

12.2. 本项目规定学成的最高学位为德国硕士学位,本硕连读,学生在德取得学士学位后必须续读硕士学位课程至取得硕士学位为止。学生不得中途弃学。

13、有关本项目的费用说明。

13.1. 学生取得签证赴德后,每年在德项目费用(含:注册费用、学习费用、管理费用)计1600 欧元/学年。缴费日期为每学年10 月8 日。

13.2. 学生在德的食、宿、医疗保险等生活费用和学习所需要的书本费以及延签所需要的费用自理。

13.3. 学生进入项目后,在中国境内因办理出国手续的以下费用需自理:

13.3.1.大学入学及使馆审核、签证材料公证费;

13.3.2.德国使馆留德人员审核部收取的审核费及寄件联络费用;

13.3.3 在中国境内由集美大学开设一个学期的赴德预备及语言培训班费用;

13.3.4 德意志银行开户费、因资金往返由银行收取的汇费及手续费;

13.3.5 因签证时必需办理的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费。

13.4 学生因出境所需要的以下费用需自理:

13.4.1 国际机票费;

13.4.2 德方机构接机费。

14、学生留德自保金。

自保金为9576 欧元/生,系学生留德自保金,它是学生根据德国当局的签证要求必须自备的可供其第一年左右的生活费用,此费用由学生本人汇入其在德意志银行开设的实名制账户,赴德后按月支取648 欧元。留德自保金手续的办理在学生取得德国公立大学入学资格证书(APS 证书)后,由德方机构驻华代表办公室按德意志银行规定为项目学生统一办理。

15、关于项目的运作和安排。

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的“中德合作培养应用科技型精英人才项目”计划在中国20 余所高等院校开展,2010 年至2011 学年度的培养名额合计50 名。现就项目启动阶段的运作及我方的若干配合措施提出如下:

15.1. 宣传阶段:此阶段本机构将向合作学校提供“德国与我网上展厅主题展”的全套资讯,这些资讯都由专业机构制作成网页后提供给学校使用;同时,还向各校提供由专业机构专门制作的“中德合作培养应用科技型精英人才项目”的网页;以及维尔道工程应用技术大学简介视频。

15.2. 中方院校推荐阶段:首先由学校推荐出优秀学生,这些学生还必须由德方机构配合学校进行有关项目的详细咨询,对项目的各项规定均能认可的学生才可再进入由德方机构组织的选拔阶段。为此,建议贵校设立项目咨询QQ 群,德方将提供资讯和有关咨询方面的支持,必要时可应邀参加由中方学校组织的项目座谈会。

15.3. 德方选拔阶段:由德方机构对“学校推荐并经咨询后认可项目的学生”进行是否有资格进入项目的正式选拔。鉴于有关德国公立大学对接受本项目学生的专业成绩、外语水平和其它项目的条件均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只有通过德方机构大学专业申请办公室专业的选拔,才能确保分配给学校的名额是有效的。选拔过程有可能淘汰掉一部分学生,因此建议由学校推荐的学生数要尽量高于正式进入选拔的学生数。

15.4. 正式报名阶段:选拔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正式报名阶段,正式报名的学生必须按照《关于项目学生必须具备要件方能为其启动配套程序的通知》逐项办理相关事务,并由中方合作院校为其向德方机构出具《中德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学生涉外手续办理委托书》后,开始有序进入“中国学生赴德学习境外配套办理及保障程序” 逐项办理相关事务,其基本流程是:

 ①.学生准备审核材料及大学申请材料。

 ②.学生赴本项目中方培养单位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参加德语培训。

 ③.由德国维尔道工程应用技术大学来华组织学生团审并报德国驻华使馆颁发德国公立大学入学资格证书(APS 团体审核证明)。

 ④.根据签证程序的要求,办理项目费用手续和自保金手续。

 ⑤.提供签证保障,由德国外国人事务管理局颁发签证。

 ⑥.出境后进入本项目德方培养单位——德福考试学院和维尔道工程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并同步启动《中国学生赴德学习境外配套办理及保障程序实施条例》,直至学生取得硕士学位和启动学成协助就业程序为止。

(注:《关于项目学生必须具备要件方能为其启动配套程序的通知》详情见附件6)

有关中方院校对实施本项目书的意见,可邮件或电话联系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驻华代表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853698,邮箱:fuzhou@bsk-international.org

                                                  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

                                                      2010 年11 月

版权所有: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备案:湘ICP备05008287号  湘教QS3-200505-00011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  邮编:410131    电话:0731-84072117  QQ:2791956416  传真:0731-84073059